当前位置:首页 > 信访举报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信访举报的公告

来源:西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9-11 16:52

为深入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查找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现将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公告如下:

(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非法占地、非法开采、非法经营矿产资源、破坏地方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甚至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通气说情,以及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以及为“村霸”“乡霸”充当“保护伞”,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串通一气,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等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问题。

(三)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矿产资源监管和整治工作中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以及参与非法盗采、偷运的行为。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76)12388

信件举报:西林县八达镇政兴路6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33599

来访举报:西林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城投写字楼一楼右侧)

网络举报:http://guangxi.12388.gov.cn/baiseshi/xilinxian/

举报二维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进行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中共西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林县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