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
来源:西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09 17:17
为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我县决定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工程领域“六个紧盯”内容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
二、专项治理重点
(一)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环节。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组织推进、以案促改、系统治理等工作敷衍应付,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领域出现重大腐败问题。
(二)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内部监督制度,在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上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违反规定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安排工程建设其他事项;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未经审批、核准、备案,或未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评审,违规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审批变更程序,随意增加、变更工程量,设计变更不合理,以及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等行为。
(三)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环节。委托招标阶段违规干预、操纵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故意制定有排他性的招标条件;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无任何资金来源保证的情况下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阶段规避招标、指定施工单位、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违规制定有倾向性招标文件和评分办法;评标阶段通过泄露标底、抬高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等影响招标公平公正违规评标,授意评标人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等不正当手段使特定投标人中标;定标阶段无正当理由不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以打招呼、暗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给“意向”中标人,在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时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等行为。
(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环节。领导干部要求有关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甚至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或者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暗示和指定由“意向”监理机构进行代理行为;设计变更不规范,或擅自安排其他建设工程,导致增加工程建设造价以及造价严重超概算等行为。
(五)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环节。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工程预算、施工进度需要,提早或者延迟支付项目进度款,无合法合规支付依据拨付资金,资金支付不对公,拨入私人账户等违规拨付资金行为,或者存在挤占、侵吞、挪用项目资金等。
(六)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领导干部干预或影响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致使项目未验收而投入使用,违规验收未达设计要求、未竣工、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等违反工程项目验收的行为,或者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但迟迟不进行竣工决算的行为。在工程结算环节,存在领导干部干预或影响工程结算审核、评审、审计,干扰审核、评审、审计时间,减少审减工程量等违规行为。
凡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交代违规违纪违法事实、退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检举揭发他人、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人员,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处罚。
- 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电话举报:(0776)12388
信件举报:西林县八达镇政兴路6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3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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