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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西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8-28 10:1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局局长(兼)岑家福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美珍代表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黄秀娟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黄美珍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县公安局党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整改的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足,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力度不够,对整改的全程监督、跟进监督不到位,整改没有取得实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到位,深入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责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温差,从“严”管党治警有弱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有短板、有弱项,选人用人不够严谨,“带病”推荐提拔干警。同时,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和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黄美珍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履行管党治警整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三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四是坚持问题整改责任,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岑家福指出,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县公安局党委务必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县委工作要求,从严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压实“一把手”责任,推动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岑家福强调,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整改工作中负总责,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报送巡察整改材料。对于兰田宁同志在听取巡察县公安局汇报时点评的重点事项以及巡察发现的其他面上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整改负首责,要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要求;要深入整改一线,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整改要紧盯不放,看看整改措施是不是真落实、问题是不是真解决、干部群众是不是真满意。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不当“甩手掌柜”,把自己摆进去,对照职责找差距,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积极主动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

黄秀娟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公安局党委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公安局党委将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以严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五是展望未来,砥砺前行,以巡察整改新成效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公安局其他县管干部、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巡察办)


值班编辑:黄小婉 校对:吴 春 责任编辑:吴天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