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查审分离、党组决定”模式见成效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3-18 17:27
近日,田林县教育局党组对其管理的党员李某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田林县践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由党组实施党纪处分的第17个案例。2019年以来田林县创新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积极有效推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制定实施办法,规范工作程序。田林县结合本县实际,针对职责分不清、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田林县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办法》,该办法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和审理、党组讨论决定及处分执行、监督管理等工作职责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理清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
审查审理分离,确保办案质量。为执行好审查调查和审理分离原则,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田林县制定《田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方案(试行)》等配套文件,成立派驻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的案件,对案件的接收、受理、审理、执行、回访教育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据统计,2019年以来,田林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案件17件17人,通过派驻单位党组或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处分17件17人,充分发挥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取得良好的纪法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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