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工作启示:斩断茅台非法利益输送链 推进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专项治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20 18:04
2019年4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图为审判现场。(资料图片)
纪实专题片《国家监察》中披露,王晓光家中有一间房子堆满了茅台酒,数量达到4000多瓶。图为部分涉案茅台酒。(资料图片)
茅台酒是重要民族品牌,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地位独特、备受关注。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将茅台酒作为谋取私利、享乐奢靡的工具和政治攀附、利益输送的媒介,王晓光案就是典型案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贵州省委深化以案促改,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清除这一党内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重要污染源,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茅台酒乱象”背后的腐败和以权谋私问题
2018年3月31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揭牌不到10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审查调查,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第一起案件。经查,王晓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长期亦官亦商、官商勾结,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污染贵州政治生态,造成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2019年4月,该案一审宣判,判处王晓光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三百五十万元。在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中,茅台酒是突出的“关键词”,他集喝酒、收酒、卖酒于一身,仅通过茅台酒就获取数千万元的巨额利益。
一是利用特权,违规经营。2010年至2017年,王晓光通过向时任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袁仁国(已被查处)等人打招呼,帮助家人和亲属先后取得4家茅台酒专卖店特许经营权,从中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
二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茅台酒在市场上一直紧俏,具有“硬通货”性质。王晓光不仅利用逢年过节等各种机会,大肆收受一些商人和干部送的茅台酒,还授意他人去自家门店高价购买茅台酒赚取中间差价。在其家中等处扣押各类茅台酒4000余瓶,既有国宴茅台酒、年份茅台酒,还有其他各种纪念版茅台酒。
三是雁过拔毛,贪占便宜。王晓光以公务接待为名,要求某单位使用公款购买价值100余万元的茅台酒,每逢周末都拿上几箱带回家中,以“老鼠搬家”的方式将大部分茅台酒占为己有、积攒变卖。他还安排身边工作人员从某市委接待处领取价值90余万元茅台酒,部分被其私吞侵占。
四是乱批条子,违规批酒。王晓光不仅通过打招呼获得专卖店特许经营权谋利,还假借61家单位名义开具购酒函、亲自批条,从茅台集团获得大量的茅台酒定额指标并倒卖,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从严惩“涉酒腐败”到推动全面整改、源头治理
名贵特产是地方的特殊资源和金字招牌,决不能成为敛财的“摇钱树”、送礼的“敲门砖”、变现的“硬通货”。王晓光案折射出党政干部“不廉”与企业管理“不善”相交织下的茅台酒乱象,揭开了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享乐奢靡的盖子,发现了背后存在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腐败以及政治攀附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既查处腐败案件,又着力以案促改,在向党中央呈报王晓光案件审查调查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关于王晓光一案反映的茅台酒乱象问题的调研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体制机制上深挖细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从茅台酒乱象问题上举一反三,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管辖范围内的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并对贵州省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贵州省委高度重视,当即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省委书记孙志刚担任组长,以改革的思路、市场经济的规制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重点、分步骤推进王晓光案、袁仁国案的以案促改和“茅台酒乱象”的专项治理。
——聚焦源头,去疴除弊,完善茅台集团治理结构
一是将专项整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切入点,加大问题发现查处监督力度。以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案为突破口深挖彻查,严肃查处茅台集团原总经理刘自力、茅台集团原副总经理高守洪等一批“靠酒吃酒”的“酒蠹”。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对涉酒问题线索实行专账管理,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把握分寸、分类处置和恰当处理。
二是把彻底杜绝“特权店”、“后门酒”作为工作重点,斩断利用营销权搞利益输送的源头。集中调阅检查2045家茅台酒专卖店、特约经销商审批档案,从中分离出数百家超越正常经营的专卖店予以坚决取消;整顿领导干部对茅台销售“打招呼”的不正之风,取消茅台集团内部批条销售量2500吨。全面停止审批新增专卖店、特约经销商和批条零售。制定实施《理顺和规范茅台酒流通体制方案》,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透明高效的市场营销体系。
三是把完善制度、促进改革作为重要目标,全面提升茅台集团治理效能。紧盯质量生命线,推动茅台集团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基酒等各环节质量监管,确保茅台酒质量不滑坡。加强对子公司、定制酒以及茅台酒以外多行业无序投资等的清理规范,实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主责主业更加聚焦。健全供应、采购、基建等各方面管理制度,深化各层级机构改革,构建“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颁布《领导干部插手茅台酒经营活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等61项制度,出台“三不准”禁令(各地各部门不准强制要求茅台集团融资担保、参股投资和向茅台集团摊派),为茅台集团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查办一案,治理一方,推动贵州全面整改
一是狠抓执纪执法办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购酒、贩酒、批酒、收酒、送酒、用酒等问题。坚持领导干部自查和茅台集团内部清查同步进行、相互印证。对未如实报告的,立案审查调查11人、组织处理47人。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使用茅台酒等问题59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0人。
二是狠抓建章立制与深化改革并举,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制定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开出“负面清单”,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狠抓专项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互贯通,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全过程,在贵州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设立专项整治展厅,在茅台集团建立茅台廉政教育馆,作为永久性警示教育基地,要求今后凡是来贵州工作的领导干部,凡是到茅台集团工作的干部职工,都要到场接受教育。
——由点到面,举一反三,推动全国同类问题治理
一是加强顶层谋划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作出专门部署。中央纪委机关会同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主题教育8个专项整治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绝大多数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单位)都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
二是因地制宜排查整治。中央纪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集中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结合起来,严肃整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等突出问题。四川省紧盯白酒经营许可代理权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参与产品经营问题线索57条。国家烟草专卖局摸排整治“天价烟”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烟草专营权谋取私利问题,全国烟草行业共查处案件111起,处理300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和田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利用和田玉牟利突出问题10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人。青海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占用、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冬虫夏草和昆仑玉等名贵特产问题。西藏自治区组织对领导干部利用冬虫夏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银保监会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和监管干部收受监管或服务对象纪念币(钞)等金融“土特产”问题。
三是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存在问题完善制度规定。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制度,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天价烟”、“定制酒”以及翡翠玉石、冬虫夏草等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四川省印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的规定》,列出“六个严禁”负面清单。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完善《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制定《贵金属纪念币零售指引》,加强对纪念币(钞)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关于构建“天价烟”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全面推行“禁止批条烟、货源信息公开、投放规则公开、投放结果公开”规定。
推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企业生态一体重塑、整体优化
从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切入,推动全国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有力解决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达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动了政治、社会、企业生态整体优化。
——实现了“治茅台乱象、扬国酒美名”双重目标。专项整治纠正了干部员工涉酒歪风,堵塞了制度机制漏洞,铲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推动企业生态“系统性修复、深层次净化、渐进式向好”,实现了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的提升。从营销改革看,茅台集团将从“关系户”手中收回的销售指标通过自营直销、大型电商等平台投放市场,社会渠道占比累计下降20个百分点,不仅没有造成市场波动,反而增加了国有收益约107亿元;从发展效益看,2019年茅台成功实现历史性突破,提前一年完成了企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呈现“增长稳步、发展稳固、预期稳定”良好发展态势。
——刹住了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的奢靡之风。贵州对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购买的酒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封存。云南省对自查发现用公款购买库存的高档烟酒、茶叶、纪念品等物品及时清理、规范处置,确保“零库存”。江苏省常州市对公款购买、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烟卡”以及烟酒店违规发售、超配额发售“烟卡”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9家单位、72名党员干部上交“烟卡”273张,退交违规资金129余万元。
——遏制了全国面上“靠啥吃啥”乱象。截至2019年底,全国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2848个,处理4217人,处分200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56个。吉林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警惕掩藏在名贵特产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拍摄专题片《石头疯狂人亦疯狂:和田地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对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专项整治,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进一步提高,“靠啥吃啥”之风渐息。
——净化了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通过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克服了迎来送往、应酬接待的陋习,纠正了畸形消费和礼尚往来的错误观念,筑牢了勠力干事创业的思想根基。广大干部衷心拥护,人民群众纷纷点赞,社会风气持续向好。2019年和2020年贵州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显示,公众对领导重视反腐败程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状况、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心等4项正向评价性指标均达到90%以上,在逐年升高的同时创历年新高。
工作启示
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牵涉人多、涉及面广、影响面宽,历史原因、利益因素等盘根错节,以案促改工作难度大,专项整治任务重,成绩来之不易。总结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第一,加强统一领导,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实现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工作之所以能够由点到面、全面推进、彻底治理,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推动,党中央科学谋划、坚定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地方和企业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扛起政治责任,亲力亲为推动落实,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实现全国上下一盘棋,形成以案促改整体合力。
第二,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建设,实现以案促改与企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工作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正风反腐和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这条主线,聚焦解决领导干部“不廉”与企业管理“不善”相互勾连、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摸清“靠”和“吃”的套路,斩断“收”和“送”的链条,打好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组合拳”,实现以案促改与企业发展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既封堵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暗道”,又推动茅台集团高质量发展。
第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找准了容易改的小切口,打开了促发展的大局面。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工作紧紧抓住案件特点,找准切入点、由易到难、深化拓展。从贵州的茅台酒到各地各部门的“天价烟”、“定制酒”、“特供茶”、“名贵玉”、“珍稀药”,从问题突出的茅台酒专卖经营权到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管理、基建、投资等全流程治理,从查处群众眼皮底下的“茅台酒乱象”到深挖隐藏背后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从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到专项治理、系统治理,始终立足于促进发展的重要目标,取得了以小见大、实实在在提高治理效能的良好效果。
第四,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推广。王晓光案以案促改工作从先试先行到全国推广,始终坚持查办案件、倒逼改革、促进发展有机结合,一手抓党风问题、反腐败工作,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清存量、遏增量;一手从“不能腐”上扎紧制度机制笼子,形成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的整改工作机制;更是从以案释纪等方面加强思想教育,解决“不想腐”的思想“总开关”问题。通过这样一个工作闭环,形成整改、总结、巩固、拓展的整体效应,确保案前监督、案中监督、案后监督的一体推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高质量发展。(钟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