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百色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澄清正名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 既扬正气又敲警钟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1-11 17:34
“组织专门送来澄清函为我澄清事实,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百色市公安局某支队民警黄某得到澄清正名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此前,有群众反映黄某滥用职权,经核查发现举报反映的内容失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公开为黄某澄清正名。
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帮助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热情。该纪检监察组根据《百色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积极稳妥地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群众举报韦某某同志的问题不属实,现在特为韦某某同志澄清正名。”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来到市森林公安局田阳分局,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民警韦某某开展澄清正名。
今年6月,群众举报韦某某支持操纵他人非法砍伐举报人的林木,并将举报人的林地分给别人、有案不立、报案不予受理的问题。经核查,举报人曾向森林公安部门报案称自家林地被同村骆某某盗伐。不久,骆某某主动投案,森林公安部门对其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因韦某某对举报人所在屯的情况比较熟,被单位领导安排负责引导办案民警及勘察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并未参与案件具体办理过程。因此,群众举报民警韦某某的违纪问题没有事实依据,遂作了结处理。
“感谢市纪委监委对我的关心关爱,及时给我核实澄清正名。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放下包袱,努力工作,继续为森林公安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得到澄清正名后,韦某某激动地说。
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已成为常态。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已通过召开干部大会、党支部会等形式,为3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也要旗帜鲜明地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在韦某某的澄清正名会上,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通报了近期被立案调查的市交警支队检验科副科长梁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求该局党员干部以梁某案件为戒,主动自查自纠,敦促有问题的公安干警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我们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将澄清正面现场变身警示教育大会,向在场的党员干部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既通过澄清正名扬清风正气,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应,又通过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活教材’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夏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