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百色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关爱回访让被处分干部冬日心暖劲足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06 17:37
“我原以为,组织上把处分程序走完了,就不会再关注我了,你们的回访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对犯错误干部的不抛弃不放弃。”谈到不久前的回访,虽然此时冬日的百色已有丝丝寒意,但该市公安局某监管场所民警汤某某的心里却是暖暖的。11月10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汤某某开展回访教育。
“刚被处分后,心理压力确实很大,总感觉到同事对我也冷眼相待,有的甚至绕道而行。”汤某这样坦言。此前,汤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然而,汤某并没有因受处分而自暴自弃。据其任职的看守所负责人介绍,汤某某调整到看守所工作后,积极主动,除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外,还主动帮助其他同事。希望能够重新回办案部门发挥自己的工作特长,搞好传帮带。
受处分后,有的干部一时接受不了,心理负担比较重;有的干部会吸取错误教训,引以为戒。为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关怀帮助,今年10月,该纪检监察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2021年以前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开展全覆盖回访教育工作。连日来,该市纪委监委驻市纪检监察组组长叶涛带领回访工作组先后到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治安支队、刑侦支队、交警支队,对11名民警逐一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
在开展回访前,该纪检监察组本着因人而异、因案施策的原则,逐一研判调研,通过调取案卷,对回访对象的违纪经过、查处过程、当事人态度、整改情况和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同时跟市公安局政工门、纪委、督察部门负责人侧面了解回访对象的日常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家庭状况,做到访前知根知底。之后,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问题,“一人一案,一人一策”,有的放矢制定回访方案,列明回访教育谈话提纲,以免回访“走过场”,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深处,谈到心坎之上,解决实际问题”效果。
“林某某同志处分后积极思过悔过,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扎实,因办案能力强,多次被抽调到市局、分局参加专案工作。”在对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林某某开展回访教育时,这是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对其现实表现的评价。据叶涛介绍,开展回访工作时,该纪检监察组并不是马上直接跟回访对象面谈,而是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个别谈话,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现实表现及整改情况,然后才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谈心谈话,既讲认识,又谈工作,既肯定成绩,又提出希望,激励受处分民警放下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热情。
“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拉了我一把。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这件事受处分,给我敲响警钟,我可能会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以后也会因其它事情受更大处分。”该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关爱回访时,于林某某感慨地说道。
“处分”不是目的,让受处分干部从中得到“警示”“改过”才是处分的初衷。像林某某这样,受处分后能吸取教训“重新上路”的还有很多,有的甚至成为部门的骨干力量。比如,市公安局某支队民警林某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受处分后仍然尽职尽责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民警梁某某虽然在受处分后调整了工作岗位,但是他能尽快适应工作变动,很快成为部门业务骨干。
“对于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的民警,不能因为一时的错误就一棍子打死,只要他们认识错误,真心改过,组织上还是要给机会,让他们重燃工作热情。”叶涛表示,对影响期满,工作积极、思想端正、表现优秀的干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局人事部门及时将这一部分干部纳入选拔任用范围,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建议按组织程序大胆使用,积极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百色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夏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