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监督执纪执法助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09:38
近日,福建省福安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信访专项工作,深入到该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了解信访举报
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办理结果等情况。吴其文 摄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7.84万人,1.98万名干警主动投案,立案审查调查4.92万人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8431人;19847名干警主动投案;立案审查调查49163人,采取留置措施2875人,移送司法机关1562人……8月30日举行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用翔实的数据介绍了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明显成效。
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决清除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推动整治人民群众痛恨的顽瘴痼疾。一组组数字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的生动实践。
立案审查调查49163人,采取留置措施2875人,移送司法机关1562人,有力清除一批害群之马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为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发布会介绍,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截至7月31日,全国立案审查调查49163人,采取留置措施2875人,移送司法机关1562人。
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发现,今年前7月,政法系统(含原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被查处人数超过100名,同比显著上升。从所属单位看,涉案者既有党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也有公安刑侦、法院执行、监狱管理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其中,公安系统占比近四成,党委政法委机关占比超两成。而从职务身份看,“一把手”占比近六成,反映出“关键少数”因掌握司法执法重要权力,容易成为“围猎”对象。
8月16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山西省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同日被宣布“双开”。从通报内容看,蒙永山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刘新云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而据发布会披露,全国处理处分市县两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10326人(包括政法单位“一把手”1258人),其中严重违纪违法的有413人,占比4%,高于普通干警严重违纪违法2.7%的占比。
“这些违纪违法的政法领导干部往往是司法腐败、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交织。”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有54%存在违规干预执法司法问题,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成为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有47%存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严重污染政法系统的政治生态;有53%存在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不仅损害职务廉洁性,也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伤害的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司法权威、侵蚀的是党的执政基础,威胁社会长治久安和国家政治安全。”受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要深刻认识司法腐败的严重政治危害,把教育整顿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8431人,第一种形态占比83%,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发布会介绍,截至7月31日,全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78431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48076人,占比83%;运用第二种形态24904人,占比14%;运用第三种形态3466人,占比1.9%;运用第四种形态1985人,占比1.1%。
“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强调的是依规依纪依法,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强调的是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精准把握适用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支持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职能职责,严肃执纪执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法情理融合,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运用“四种形态”,首先要强化日常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教育整顿期间,福建省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分不同情形,对主动交代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较为轻微的政法系统干部,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理,努力达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目的。
发布会数据显示,县级政法单位按照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干警近13万人,占本级处理总人数的97.6%,市级政法单位按照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干警占比96.8%。从行为类型看,打听过问案件占比11.9%,接受当事人宴请占比13.4%,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过问案件占比14%,窗口单位干警不作为占比17.2%;社区矫正人员中监管不力占比10.3%,监狱干警中违规为罪犯“捎买带”的占比18%。这些数据,既表明市县两级政法单位“微腐败”轻违纪问题易发多发,也体现出“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坚定态度。
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对政法系统顽瘴痼疾,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法适用政策。”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纪法检验。
19847名干警主动投案,政策引导及高压反腐震慑作用持续显现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7月已有至少15名厅局级及以上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主动投案。
数据显示,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开展以来,截至7月31日,有19847名干警主动投案。
“从案发情况看,主动投案成为不少违纪违法政法干部的选择,这充分反映出政法系统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引导及高压反腐带来的持续震慑作用。”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查处了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等中管干部及一批基层政法“蛀虫”,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在严字当头深查执法司法腐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纪法情理融合、“三不”一体推进,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交代完所有问题后,整个人都轻松了,以后终于能睡安稳觉了。”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三名干警何某晋、张某臻、许某扬,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随着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我们成立专班对2016年以来涉及政法系统问题线索复盘筛查,同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会议、限期说明等形式,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崇左市江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听闻纪检监察机关已筛查问题线索7条、已有16名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后,“他们三人实在坐不住了”。6月,三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通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已经成为各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手段。”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认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法,在实际中体现了惩治震慑力、政策感召力、思想政治工作向心力,引导问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
排查认定顽瘴痼疾问题66.4万件,已整改63.6万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整治顽瘴痼疾,是破除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堵点难点的关键举措。第一批教育整顿聚焦“六大顽瘴痼疾”,与案件线索查办一体推进,全系统全链条开展整治。截至7月31日,全国排查认定顽瘴痼疾问题66.4万件,已整改63.6万件,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清仓见底。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治建并举,督促有关部门将“当下治”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重要制度。截至7月31日,全国共排查认定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0.4万件,处理处分干警8.3万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压实最高检党组主体责任,深化宣传引导,督促健全制度机制等,推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9万余件,比去年同期增幅明显。
“减假暂”是对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简称。近年来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等案件,暴露出违规违法“减假暂”背后司法腐败问题,给司法公信造成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深恶痛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与司法部党组开展定期会商,针对有关案件暴露出监狱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强化监狱管理主体责任、推进监狱系统反腐败斗争等提出监督建议。对刑罚执行中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对监狱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同步解决顽瘴痼疾,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反腐败成果转化成政法领域治理效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协助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教育整顿单位党委(党组)增强一体推进“三不”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改”的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注重查找相关单位、部门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消除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空间。
当前,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进行,对象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和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助推教育整顿走实走深走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