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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西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31 10:12

为强化教育警示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足别瑶族苗族乡南灰村原支书李峰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李峰文在任足别瑶族苗族乡南灰村支书期间,其同户实际共同生活的儿子李某林在2010年已获得13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成一层砖混结构稳固住房的情况下,其儿媳黄某珍又于2012年使用虚假材料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时任南灰村支书李峰文参与了全村危改指标分配工作,在明知其同户的儿子已于2010年获得危房改造指标,且当时其户住房稳固不符合再申请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在儿媳的危房改造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未经评议和公示直接上报足别瑶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致使其儿媳黄某珍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用于加层建设其户原有一层砖混结构稳固住房。案发时李峰文家属已退还5000元涉案款。2020年12月,李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剩余的10000元涉案款予以追缴。

二、足别瑶族苗族乡足别村龙头屯村民小组组长熊开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至2020年,熊开德在任足别村龙头屯组长期间,在管理龙头屯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过程中,在未经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西林县林业局拨付到其账户由其代管的龙头屯2018、2019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中的15000元转到其本人名下的其他账户,并挪用其中的1817.05元支付本人的日常花销和偿还贷款利息。案发后熊开德已归还其挪用的集体资金。2020年12月,熊开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