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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看进展|百色: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770人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20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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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今年以来,百色市各级纪委监委坚持以纪为尺,聚焦主责主业,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运用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处置全过程,既重查处、强震慑,更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监督在做细做实中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今年1-6月,全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7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332人次,占比75.3%;运用第二种形态300人次,占比16.9%;运用第三种形态47人次,占比2.7%;运用第四种形态91人次,占比5.1%,严惩极少数、常态严管大多数的格局和政治社会效果已然形成。

“龙越村钟某钢、马某能2名党员参与群众堵路被立案,这表明村党组织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缺失。你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日前,平果市纪委监委就新安镇龙越村党总支部书记马某结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进行批评教育。百色市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治“未病”,针对个别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单位风气上的“小倾向”、制度上的“小漏洞”立足于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清醒剂和预防针,提醒干部守底线、知敬畏,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

德保县扶贫办工作人员陆元军在担任燕峒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扶贫助理期间,违规收受陇荣屯群众送给的8000元“辛苦费”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那些虽然犯了错误,但是还能“救治”的干部,百色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伸手拉一把,对违纪行为进行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及时纠偏拨正,避免问题干部越陷越深,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虽然坚持教育和挽救干部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对那些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今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了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俊和该市公安系统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领导干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536件,立案审查调查1242件,其中,立案县处级干部31人,乡科级干部168人;处分41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66人,一般干部88人,其他人员250人。(百色市纪委监委 夏辉伟)